适用对象
使用“基于居住的入籍申请”(M127表格)的申请人(具体视其所属类别而定)。
通过居住年限申请塞浦路斯入籍,包含一项“最后十二个月连续居住”的要求。
核对您个人的日期: 塞浦路斯入籍 — 计算器 →
通过居住年限申请塞浦路斯入籍,包含一项“最后十二个月连续居住”的要求。
使用“基于居住的入籍申请”(M127表格)的申请人(具体视其所属类别而定)。
根据已发布的指导意见,若累计离境天数不超过90天,则不会中断该最终期限。此外,过往的合法居留情况以及其他法定条件也同样重要。
出发日和返回日不计入;不会推测缺失的行程。
以下示例展示了该计算工具的逻辑,以 2026 年 10 月 30 日作为统计截止日期。这些示例不用于判定法律身份或资格。
记录结果: 8 天
记录结果: 13 天
记录结果: 12 天
获准在塞浦路斯境外停留90天的规定,仅针对“最后一年”的居住要求。此外,还必须核查此前的合法居住记录及其他入籍条件。
请查阅官方资料,以获取完整条件及自本页面所注“资料审核日期”之后可能发生的任何变更信息。
该计数器仅记录日期。您实际获得的许可、身份及其他条件则另行判定。
此处采用的是“滚动时间窗口”计算方式。随着时间推移,旧日期会从该窗口中移出。
通过居住年限申请塞浦路斯入籍,包含一项“最后十二个月连续居住”的要求。
过去 12 个月。离境日期和入境日期不计入在内;系统不会自动推断未记录的行程。
获准在塞浦路斯境外停留90天的规定,仅针对“最后一年”的居住要求。此外,还必须核查此前的合法居住记录及其他入籍条件。
阅读 塞浦路斯内政部 ↗. 来源最后审核日期: .
来源最后审核日期: . 此日期仅代表来源信息的审核时间,并不意味着已核算所有法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