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个人在评估税务居民身份时,将柬埔寨的停留记录纳入考量。
柬埔寨个人税务居民标准包括:在相关纳税年度内结束的任意十二个月期间中,停留超过 182 天。
核对您个人的日期: 柬埔寨税务 — 12 个月内 182 天 — 计算器 →
柬埔寨个人税务居民标准包括:在相关纳税年度内结束的任意十二个月期间中,停留超过 182 天。
个人在评估税务居民身份时,将柬埔寨的停留记录纳入考量。
超过182天意味着在第183天达到阈值。该十二个月的时间窗口可以跨越日历年度的界限。
拥有住所或主要居住地,即便在境天数未达特定标准,也可能被认定为税务居民。本工具仅负责统计在境日期,并不判定您的实际居住状态,也不涉及税收协定的具体效力。
记录的抵达日和出发日各计一次。缺失的旅行历史、其他资格条件和税收协定结果均不计算。
以下示例展示了该计算工具的逻辑,以 2026 年 10 月 30 日作为统计截止日期。这些示例不用于判定法律身份或资格。
记录结果: 10天
记录结果: 15 天
记录结果: 16 天
在柬埔寨拥有住所或主要居所即可独立构成居民身份。该 12 个月期间必须在相关纳税年度内结束。
请查阅官方资料,以获取完整条件及自本页面所注“资料审核日期”之后可能发生的任何变更信息。
停留天数总计仅是判定因素之一。请查阅本页面中列出的其他判定条件及豁免情形。
此处采用的是“滚动时间窗口”计算方式。随着时间推移,旧日期会从该窗口中移出。
柬埔寨个人税务居民标准包括:在相关纳税年度内结束的任意十二个月期间中,停留超过 182 天。
过去 12 个月。记录在案的入境和出境日期计入一次。未记录的行程、其他资格条件以及国际条约相关条款不纳入计算。
在柬埔寨拥有住所或主要居所即可独立构成居民身份。该 12 个月期间必须在相关纳税年度内结束。
阅读 经合组织(OECD)全球论坛——柬埔寨2026年同行审议,第29段 ↗. 来源最后审核日期: .
来源最后审核日期: . 此日期仅代表来源信息的审核时间,并不意味着已核算所有法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