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在以色列与他地之间往返居住,且需结合家庭、经济及社会联系来考量“停留天数推定”的人士。
以色列采用“生活中心”推定原则(可反驳)。若在一年内居住满183天,或在当前年度居住满30天且在当前及过去两年内累计居住满425天,即会被推定为税务居民。不足一天的停留也计入天数。此类推定不能取代对“生活中心”的全面评估分析。
核对您个人的日期: 以色列税务 — 居民身份推定 — 计算器 →
以色列采用“生活中心”推定原则(可反驳)。若在一年内居住满183天,或在当前年度居住满30天且在当前及过去两年内累计居住满425天,即会被推定为税务居民。不足一天的停留也计入天数。此类推定不能取代对“生活中心”的全面评估分析。
在以色列与他地之间往返居住,且需结合家庭、经济及社会联系来考量“停留天数推定”的人士。
居民身份以您的生活中心为准。任一天数推定都会转移举证责任,但您或税务机关均可推翻。审查此规则时,拟议改革尚未生效。
今年在以色列记录的日期,以及本纳税年度和前两个纳税年度的总数。抵达日和出发日均计入。
以下示例展示了该计算工具的逻辑,以 2026 年 10 月 30 日作为统计截止日期。这些示例不用于判定法律身份或资格。
记录结果: 10天
记录结果: 15 天
记录结果: 16 天
居民身份以您的生活中心为准。任一天数推定都会转移举证责任,但您或税务机关均可推翻。审查此规则时,拟议改革尚未生效。
请查阅官方资料,以获取完整条件及自本页面所注“资料审核日期”之后可能发生的任何变更信息。
停留天数总计仅是判定因素之一。请查阅本页面中列出的其他判定条件及豁免情形。
本计算器仅依据您输入的日期进行计算。若历史记录缺失,计算结果可能不完整。
以色列采用“生活中心”推定原则(可反驳)。若在一年内居住满183天,或在当前年度居住满30天且在当前及过去两年内累计居住满425天,即会被推定为税务居民。不足一天的停留也计入天数。此类推定不能取代对“生活中心”的全面评估分析。
当前年度及 3 个纳税年度。包含本年度的在以(以色列)天数,以及本年度与前两个纳税年度的总天数。抵达日和离开日均计入在内。
居民身份以您的生活中心为准。任一天数推定都会转移举证责任,但您或税务机关均可推翻。审查此规则时,拟议改革尚未生效。
阅读 以色列税务机关(OECD居住身份摘要) ↗. 来源最后审核日期: .
来源最后审核日期: . 此日期仅代表来源信息的审核时间,并不意味着已核算所有法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