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计算的运作方式
统计在丹麦的入境和出境记录。该统计总天数不涉及核实海外工作或六个月期限是否符合税收减免条件。
这是符合条件的海外工作减税条件,而非居留许可。六个月期间和天数例外需要个别审查。
第 33 A 条针对符合条件的境外工作工资收入提供减税,境外工作期须至少六个月。任一六个月期间内,在丹麦的访问不得超过 42 天;境外工作的其他条件须另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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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在丹麦的入境和出境记录。该统计总天数不涉及核实海外工作或六个月期限是否符合税收减免条件。
这是符合条件的海外工作减税条件,而非居留许可。六个月期间和天数例外需要个别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