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评估在德国的连续停留情况,以及短期出行是否构成对停留的“中断”。
根据德国税法典第9条,若在德国连续停留超过六个月,则从停留之初即被视为“经常居住地”;短期的中断不会导致该连续性中断。对于纯粹的私人访问(不超过一年),适用特殊规定。此外,还须考虑是否拥有可独立使用的住所。
核对您个人的日期: 德国税务 — 惯常居所 — 计算器 →
根据德国税法典第9条,若在德国连续停留超过六个月,则从停留之初即被视为“经常居住地”;短期的中断不会导致该连续性中断。对于纯粹的私人访问(不超过一年),适用特殊规定。此外,还须考虑是否拥有可独立使用的住所。
评估在德国的连续停留情况,以及短期出行是否构成对停留的“中断”。
连续停留超过六个月可构成“惯常居所”;期间若有短暂中断,并不影响该法律意义上的连续停留。在德国若拥有可供随时使用的住所,即便在境天数较少,也可能产生纳税义务。若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年,且仅出于私人访问、休闲或医疗目的,则可适用特殊豁免条款。
此提醒基于在德国当前连续记录的居住期起始日,并参考其六个月后的日期。它不会将因出境旅行而中断的居住期合并计算,也不判定某次短暂的中断是否可根据法律标准予以忽略。
以下示例展示了该计算工具的逻辑,以 2026 年 10 月 30 日作为统计截止日期。这些示例不用于判定法律身份或资格。
记录结果: 10天
记录结果: 15 天
记录结果: 10天
连续停留超过六个月可构成“惯常居所”;期间若有短暂中断,并不影响该法律意义上的连续停留。在德国若拥有可供随时使用的住所,即便在境天数较少,也可能产生纳税义务。若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年,且仅出于私人访问、休闲或医疗目的,则可适用特殊豁免条款。
请查阅官方资料,以获取完整条件及自本页面所注“资料审核日期”之后可能发生的任何变更信息。
停留天数总计仅是判定因素之一。请查阅本页面中列出的其他判定条件及豁免情形。
本计算器仅依据您输入的日期进行计算。若历史记录缺失,计算结果可能不完整。
根据德国税法典第9条,若在德国连续停留超过六个月,则从停留之初即被视为“经常居住地”;短期的中断不会导致该连续性中断。对于纯粹的私人访问(不超过一年),适用特殊规定。此外,还须考虑是否拥有可独立使用的住所。
自登记入境之日起 6 个日历月。该提示基于您在德国当前连续停留(期间无出境记录)的起始日期,并计算其 6 个日历月后的对应日期。此计算方式不会将因出境记录而中断的多次访问关联起来,也不涉及根据法律标准判断某次短暂的中断是否应被忽略。
连续停留超过六个月可构成“惯常居所”;期间若有短暂中断,并不影响该法律意义上的连续停留。在德国若拥有可供随时使用的住所,即便在境天数较少,也可能产生纳税义务。若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年,且仅出于私人访问、休闲或医疗目的,则可适用特殊豁免条款。
阅读 德国《税收通则》(AO)第9条 ↗. 来源最后审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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