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长期定居地(domicile)在其他地方,但在爱达荷州全年保留有住所的人士。
根据此途径,爱达荷州要求纳税人在整个课税年度内拥有住所,且停留天数超过 270 天。“法定住所”(domicile)的概念则另当别论;此外,关于临时/短期停留的认定条件以及离境规则,也需进一步核查。
核对您个人的日期: 爱达荷州 — 法定税务居民身份 — 计算器 →
根据此途径,爱达荷州要求纳税人在整个课税年度内拥有住所,且停留天数超过 270 天。“法定住所”(domicile)的概念则另当别论;此外,关于临时/短期停留的认定条件以及离境规则,也需进一步核查。
长期定居地(domicile)在其他地方,但在爱达荷州全年保留有住所的人士。
长期定居地(domicile)是独立的税务居民判定依据,并受适用例外限制。本页只记录长期定居地在别处的人士的在境情况。住处须在整个纳税年度内保留。
统计日历年度内爱达荷州(Idaho)的记录日期(含不足全天的情况)。若在美国境内的记录未注明具体州,则不予统计。
以下示例展示了该计算工具的逻辑,以 2026 年 10 月 30 日作为统计截止日期。这些示例不用于判定法律身份或资格。
示例:关于“住所”的认定——保留有永久性居住场所。
记录结果: 10天
示例:关于“住所”的认定——保留有永久性居住场所。
记录结果: 15 天
示例:关于“住所”的认定——保留有永久性居住场所。
记录结果: 16 天
长期定居地(domicile)是独立的税务居民判定依据,并受适用例外限制。本页只记录长期定居地在别处的人士的在境情况。住处须在整个纳税年度内保留。
请查阅官方资料,以获取完整条件及自本页面所注“资料审核日期”之后可能发生的任何变更信息。
在计算居住天数的同时,还必须审查“固定居所”条件及“住所地”(domicile)相关考量。
本计算器仅依据您输入的日期进行计算。若历史记录缺失,计算结果可能不完整。
根据此途径,爱达荷州要求纳税人在整个课税年度内拥有住所,且停留天数超过 270 天。“法定住所”(domicile)的概念则另当别论;此外,关于临时/短期停留的认定条件以及离境规则,也需进一步核查。
日历年度。统计在日历年度内于爱达荷州(Idaho)的记录日期(含不足全天的部分)。若在美国境内的记录未注明具体州,则不予统计。
长期定居地(domicile)是独立的税务居民判定依据,并受适用例外限制。本页只记录长期定居地在别处的人士的在境情况。住处须在整个纳税年度内保留。
阅读 爱达荷州法典第 63-3013 条 ↗. 来源最后审核日期: .
来源最后审核日期: . 此日期仅代表来源信息的审核时间,并不意味着已核算所有法律条件。
3 年中 183 个加权天数 · 今年至少 31 天
12 个月内在国外满 330 个整天
每个纳税年度在美国停留不超过 90 天
今年在美国少于 183 天 · 8840 表
当地有长期可用住处 + 超过 183 天
以本州为长期定居地:不超过 30 天,州内无长期可用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