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居民身份

纽约 — 30 天例外

对于“住所”(domicile)位于纽约州的人士,若要根据“A组”(Group A)的有限豁免条款被认定为“非居民”,则必须同时满足该条款下的全部三项条件。

核对您个人的日期: 纽约 — 30 天例外 — 计算器 →

总结

天数规则/提醒
以本州为长期定居地:不超过 30 天,州内无长期可用住处
窗口
日历年度
本工具的衡量指标
“在境天数”要素

对于“住所”(domicile)位于纽约州的人士,若要根据“A组”(Group A)的有限豁免条款被认定为“非居民”,则必须同时满足该条款下的全部三项条件。

适用对象

针对“住所地”在纽约州的人士,了解关于“在纽约州内无住所”的 30 天例外条款。

规则

须同时满足:纽约州内没有永久住处,全年在别处保有永久住处,在纽约州不超过 30 天。仅有不超过 30 天的在境记录,若住房条件不满足,仍不足以适用例外。

天数统计

统计日历年度内纽约州(New York)的记录日期,包括不足全天的天数。未注明具体州份的美国境内记录天数不计入统计。

  1. 选择您想要统计的截止日期,然后添加您的访问记录。
  2. 请遵循上述计算惯例。请明确每次美国访问所在的州;若记录未指明具体州(仅显示为“美国”全国范围),系统不会自动将其归入某个州。
  3. 请结合相关条件查看结果。总天数并不涵盖缺失的记录或其他资格要求。
使用免费计算器核对您的日期

示例

以下示例展示了该计算工具的逻辑,以 2026 年 10 月 30 日作为统计截止日期。这些示例不用于判定法律身份或资格。

示例 1 — 一次记录在案的访问

  • 至 · 美国,纽约州

记录结果: 10天

示例 2 — 重叠的记录

  • 至 · 美国,纽约州
  • 至 · 美国,纽约州

记录结果: 15 天

示例 3 — 两次访问,中间有间隔

  • 至 · 美国,纽约州
  • 至 · 美国,纽约州

记录结果: 16 天

例外情况与边缘情形

只适用于长期定居地在纽约州、州内没有永久住处但在别处保有永久住处的人士。在纽约州超过 30 天即不再符合此例外。

请查阅官方资料,以获取完整条件及自本页面所注“资料审核日期”之后可能发生的任何变更信息。

常见误区

“停留天数达到一定阈值,即构成税务居民身份。”

停留天数总计仅是判定因素之一。请查阅本页面中列出的其他判定条件及豁免情形。

“统计周期涵盖最近的十二个月。”

此计数器采用“日历年”计算方式。使用“滚动时间窗口”与“日历年”计算出的总天数可能会有所不同。

常见问题解答

此规则涵盖哪些内容?

对于“住所”(domicile)位于纽约州的人士,若要根据“A组”(Group A)的有限豁免条款被认定为“非居民”,则必须同时满足该条款下的全部三项条件。

本工具采用哪种计算周期(时间窗口)?

日历年度。统计在日历年度内纽约州(New York)的记录日期,包括不足全天的部分天数。未注明州名的美国境内记录天数不计入统计。

在依据该总数做出判断前,我还应核实哪些事项?

只适用于长期定居地在纽约州、州内没有永久住处但在别处保有永久住处的人士。在纽约州超过 30 天即不再符合此例外。

在哪里可以查阅官方要求?

阅读 纽约州税务部门 — IT-203 表格说明 ↗. 来源最后审核日期: .

将此统计数据与您的旅行记录一并保存。

在 Untild 中查看您的行程记录天数、已设定的提醒事项,以及其他旅行统计数据。

获取适用于 iPhone 的 Untild ↗

来源

来源最后审核日期: . 此日期仅代表来源信息的审核时间,并不意味着已核算所有法律条件。

报告此规则相关问题